经修订的恶劣天气期间港口操作程序的指南和标准[PPA 备忘录通告编号。 19-96]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6年04月30日
(纳尔)卷。 7号4 / 1996 年 10 月至 12 月 [ PPA 备忘录通知编号1996 年 4 月 30 日 19-96 日] 经修订的在恶劣天气下港口操作程序的指南和标准 I 管理局第 857 号总统令 PPA 第 13-77 号行政命令 II 范围 本命令应由所有外国和国内船舶遵守在热带风暴/台风期间停泊/锚泊在政府港口。 III 目标 促进风暴/台风期间船舶、设施、用户和港口运营的安全。 IV 指南 4.1 一般预防措施——在台风或风暴期间,应采取以下与港口作业相关的预防措施: 4.1.1. 1 号风暴信号(预计未来 36 小时内当地风速为 16 至 32 节。热带气旋将影响当地) — 港口内的所有船舶,无论是自航还是非航由足够数量的能够在接到通知后移动船舶的船员。 4.1.2 2 号风暴信号(预计未来 24 小时内当地风速为 32 至 54 节。中度热带气旋将影响该地区) — 1. 1 号风暴信号规定的预防措施必须遵守有足够数量的待命船员的必要性。同样,拖船应处于待命状态。建议停泊处的船舶将系泊线加倍。 2. 锚地作业可视情况暂停。...
经修订的恶劣天气期间港口操作程序的指南和标准[PPA 备忘录通告编号。 19-96]pdf预览版
经修订的恶劣天气期间港口操作程序的指南和标准[PPA 备忘录通告编号。 19-96]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