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承认马尼拉大都会菲律宾议会联盟(MMPCL)主席为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马尼拉大都会理事会正式成员12]
(NAR) VOL.8 NO. 2 / 1997 年 4 月 - 6 月 [ MMDA 决议编号。 1996 年 5 月 31 日 12 日,正式承认马尼拉大都会菲律宾议会联盟 (MMPCL) 主席为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马尼拉大都会理事会的正式成员 鉴于,内政和地方政府部 (DILG) 认可 Metro 1990 年 9 月 3 日,马尼拉菲律宾议员联盟 (MMPCL) 遵守所有认证要求;鉴于,在 1995 年 3 月 1 日颁布创建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 (MMDA) 的共和国法案 (RA) 7924 之前,马尼拉大都会只有一个现有的议员联盟,即马尼拉大都会菲律宾议员联盟 (MMPCL);鉴于,秒。第 7924 号共和国法案 (RA) 第 4 条规定:“第 4 节。马尼拉大都会委员会。- MMDA 的管理委员会和决策机构应为马尼拉大都会委员会,由八 (8) 个城市的市长和九个城市的市长组成。 (9) 本条例第 1 节列举的市政府、马尼拉大都会副市长联盟主席和大马尼拉市议员联盟主席。”鉴于,在 MMDA 成立后,1995 年 9 月,菲律宾议员联盟(PCL)——马尼拉大都会分会成立,此后寻求被承认为代表马尼拉大都会市议员的联盟;鉴于,菲律宾议员联盟 (PCL) 国家领导层本身在其 1995 年 10 月 16 日的备忘录通告中宣布,它既没有批准也不承认 PCL-Metro 马尼拉分会为其 NCR 分会;鉴于,基于上述文件考虑,内政部和地方政府部通过地方政府副部长 Alvin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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