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7号3 / 1996 年 7 月至 9 月 [BSP 备忘录通告,1996 年 7 月 26 日] 外币存款 报告居民和非居民在外币存款单位 (FDCU) 的外币存款的来源和用途的规定表格应发送直通抄送:使用 1996 年 8 月 1 日生效的随附修订表格(附件 A*)邮寄,并遵循以下准则:报告应在参考周结束后的四 (4) 个银行工作日内提交给外汇部。有关报告程序,请参阅附件 B*。参考周的周一(第 1 天)至周五(第 5 天)显示的期末余额应与根据美联储表格 1“存款负债”——第 343/547 号通知在货币和非货币负债项下报告的 FCDU 存款负债总额相一致。期初余额(第 1 天)加上总存款减去提款(包括本周调整)应等于期末余额(第 5 天)。修订报告中账户的定义和范围包含在附件 C* 中。通过:7 月 26 日1996 (SGD) EDGARDO P. ZIALCITA 副州长 * 文本可在国家行政登记处办公室获取(E-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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