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5号1994 年 4 月 2 日至 6 月 [ CSC 备忘录通函编号1994 年 3 月 10 日 11 日] 根据 CSC 第 94-1462 号决议第 s. 1994 年,日期为 1994 年 3 月 10 日,1993 年修订的资格标准手册第 67 页上的一级机密助理职位的资格标准已修改为如下: 教育:必须能够读写 经验:无要求 培训:无要求 资格:无要求 本备忘录通函应立即生效。采用:1994 年 3 月 10 日(新元)RAMON P. ERENETA, JR。专员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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