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 1992 年种子产业发展法案的规章制度[DA 行政令第3]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4年03月03日
(纳尔)卷。 6号1 / 1995 年 1 月 - 3 月 [ DA 行政命令编号。 1994 年 3 月 3 日 3 日 ] 1992 年种子产业发展法案实施细则 根据第 7308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 1992 年种子产业发展法案,特此发布实施细则和条例,以供参考和指导有关政府机构私营部门种子生产者、农民组织、农民合作社协会和种子行业的其他参与者。认识到提高农业产量和生产力以及成功和有利可图的农业的基本条件是使用负担得起的优质种子和种植材料,这些实施细则和条例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关键的生产投入。同时,它通过采取增加和维持对种子和种植材料的需求的战略以及降低生产此类投入的成本的措施来支持当地种子产业的增长和发展。这将使种子和种植材料生产有利可图,从而鼓励国内私人投资流入该活动并在此过程中,确保该行业的持续增长。这些实施细则和条例的规定与第 7607 号共和国法相一致,并支持第 7607 号共和国法,也称为《小农大宪章》,其中规定:“国家应确保每个农民享有平等有机会利用、生产和销售农业部推荐的优质种子和种植材料,这些种子和种植材料能够为灌溉、雨养和高地地区生产高产、抗病虫害和广泛适应性的作物。...
实施 1992 年种子产业发展法案的规章制度[DA 行政令第3]pdf预览版
实施 1992 年种子产业发展法案的规章制度[DA 行政令第3]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