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年 NAIA S. 飞机移动区域的标准操作程序[MIAA 备忘录通告编号。 1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4年08月09日
(纳尔)卷。 5号4 / 10 月 - 1994 年 12 月 [ MIAA 备忘录通函编号。 1994 年 8 月 9 日 14 日 ] 1994 年 NAIA S. 飞机活动区域的标准操作程序 为了保障安全和安全,并为了加强目前在飞机活动区域实施的对车辆活动的监管措施,现发布以下标准操作程序,以供使用和穿越航空器活动区的所有相关人员参考和指导,包括对违反该行为的行为处以相应的罚款和处罚,具体如下: 1. 人员或人员的流动或机动车辆,包括被拖曳的飞机,应由马尼拉控制塔控制。 2. 使用机场场所的授权车辆应配备橙色/黄色闪烁灯或旋转信标。 3. 对在航空器活动区违反规章制度的机动车予以扣押。违章车辆一律查处。 4. 车主/司机只有在支付 P2,000 罚金并出示足以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合法拥有的文件后,才能赎回被扣押的车辆。驾驶执照将被没收并因任何违规行为而被引用。 5. 任何车辆在未经马尼拉塔(通过无线电)许可的情况下被报告或抓获穿越跑道,将被扣押并要求支付 P10,000 的罚款以释放。这不影响管理层可能认为适合进行的调查。 6. 如果同一车辆/驾驶员有超过一 (1) 次违规行为,则应加重责任,并对每次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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