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关于利用国家发展资金促进合作发展的指导方针[CDA第4号决议] 111,第1993]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3年06月13日
(纳尔)卷。四号4 / 1993 年 10 月至 12 月 [ CDA 决议编号。 111,第1993, June 13, 1993 ] 实施关于利用国家发展资金促进合作发展的指导方针 1 理由 农村发展必须坚定不移、不懈努力、重新焕发活力。背后的原因是巨大的。全国百分之七十以上(7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地区,其中许多人生活在赤贫和无助之中。同样,为六千五百万(6500 万)菲律宾人提供食物的生产力集中在基本生活必需品很少得到满足的地区。此外,经验表明,恶劣的条件会滋生不满情绪,因此构成了传播反对政府的颠覆性宣传的沃土。当前的经济危机需要具有远见和创造力的立即解决方案,以实现决定性的方向感,这需要菲律宾社会各界密切融合、合作和共同努力。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营造有利于互惠互利的环境,为和平共处奠定良好而坚实的基础。今天的菲律宾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应该得到有意义的发展,一个没有贫困的安全、没有奴隶制的真正自由和没有暴力的进步的国家。在这一点上,通过成员集体行动以实现统一目标的组织来应对陷入困境的经济似乎更为恰当。对此,个体成员参与的合作民生项目,可以作为解决农村贫困和贫困的社会经济议程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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