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社会福利和发展部向政府/慈善机构转让和释放被没收/被遗弃的救济物品的指南[中国银行备忘录第25-9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2年02月27日
(纳尔)卷。 9号4 / 10 月 - 1998 年 12 月 [ BOC 备忘录命令编号。 25-92*,1992 年 2 月 27 日 ] 关于通过社会福利和发展部向政府/慈善机构转让和释放被没收/被遗弃的救济物品的指南 通过:1992 年 2 月 27 日(新加坡)TOMAS V. APACIBLE 专员* 文字可用国家行政登记处办公室,UP奎松市迪利曼法律中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通过社会福利和发展部向政府/慈善机构转让和释放被没收/被遗弃的救济物品的指南[中国银行备忘录第25-92*]pdf预览版
通过社会福利和发展部向政府/慈善机构转让和释放被没收/被遗弃的救济物品的指南[中国银行备忘录第25-92*]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