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POEA 为马来西亚境内的家庭工人提供强制性的离境前培训(PDO)[POEA 备忘录通函 No. 36]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2年04月27日
(纳尔)卷。三号2 / 1992 年 4 月 - 6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 NO. 1992 年 4 月 27 日 36 日 ] POEA 为马来西亚境内的家政工人提供强制性的离境前培训 (PDO) 继 1992 年系列第 17 号备忘录通函的基础上,提供了在马来西亚部署菲律宾国内工人的指导方针,并实施POEA强制行前培训的顺利过渡,特此通知您,1992年4月30日之后在菲律宾驻吉隆坡大使馆获得雇佣合同(EC)认证的工人必须参加行前培训POEA 的定向研讨会 (PDOS)。此后,只有那些持有由 POEA 颁发的 PDOS 出席证书的 EC 才应考虑由主管机关处理。为严格遵守。采用:1992 年 4 月 27 日(新加坡元)MANUEL G. IMSON 副署长兼主管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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