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四号1 / 1993 年 1 月 - 4 月 [ POEA 部门令编号33 秒。 1992 年,1992 年 12 月 24 日 ] 为所有海外合同工设立遣返委员会的指南 根据 1991 年系列第 28 号关于为所有海外合同工发布遣返保证金的部门命令,特此发布以下指导方针对所有重新聘用和转包的陆外劳务人员: 1. 由现用人单位重新聘用或转包的陆外劳务人员休假,但自愿放弃承担遣返费用和必要费用的,不得缴纳遣返保证金。该事件必须被遣返菲律宾。 2、在同一工地更换用人单位的陆外劳务人员休假仍需缴纳遣返保证金。本部门令立即生效。与此不一致的所有先前发布均被本部门命令所取代。为了合规。采用:1992 年 12 月 24 日 (Sgd.) MA。 NIEVES R. CONFESOR 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为所有海外合同工设立遣返委员会的指南[POEA 部门令33 秒。 1992]pdf预览版为所有海外合同工设立遣返委员会的指南[POEA 部门令33 秒。 199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