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令部分规定暂停生效5-90 关于没收和遗弃货物的处置[中国银行行政令第 5-90 号] 8-9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1年10月17日
(纳尔)卷。 9号1998 年 10 月 4 日至 12 月 [BOC 行政命令编号。 8-91*,1991 年 10 月 17 日 ] 海关行政令第5-90 关于没收和遗弃货物的处置 通过:1991 年 10 月 17 日(新加坡元) TITUS B. VILLANUEVA 代理专员批准:(新加坡元)JESUS P. ESTANISLAO 秘书 * 文本可用国家行政登记处办公室,U.P.奎松市迪利曼法律中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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