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司司长对海关局的权力[行政令第133]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27日
MOP, Bk 14, v.5, 395 [ 行政命令编号133,2005 年 12 月 27 日] 加强财政部长对海关局的权力鉴于,根据 1987 年的《行政法典》,海关局受财政部的控制和监督;鉴于 1998 年 12 月 8 日的第 47 号行政命令规定,财政部长有权根据《公务员法》审查、撤销、修改、修改或撤销海关局关于局人事任免、晋升、指派、调动、明细、停职等与其有关的人事行为;鉴于,经修订的关税和海关法同样授权财政部长批准将海关局的任何雇员分配或转移到海关局内的任何港口、服务、部门或办公室;鉴于,在公共服务的紧急情况下,有必要使海关局成为一个更加灵活和反应迅速的组织,以实现政府的收入目标;鉴于,菲律宾总统有权根据经第 1772 号总统令和 1987 年行政法修订的第 1416 号总统令重组国民政府;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特此下令: 第 1 节。加强权力。 – 财政部长有权调动、详细说明和指派或重新指派海关总署的总统任命人员,尽管他们各自的任命中规定了具体的指定、集团分配、办公室或站位,但以服务的最佳利益为限根据主席团现有的组织架构,要求;但此类调动、调动或指派不得影响有关官员的任期,也不得导致身份改变、降级和/或扣减薪金,且仅应根据公务员法进行, 条款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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