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7号3 / 1996 年 7 月至 9 月 [BOC 备忘录,1991 年 12 月 2 日] 禁止销售某些违禁物品 鉴于目前的情况,特此指示本保留地的每个居民不要出售烈性酒、鞭炮、烟火、爆炸装置和其他违禁药物。因不遵守上述禁令而被捕的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将对违反此命令承担责任。供信息和严格遵守。采用:1991 年 12 月 2 日(新元)ERIBERTO B. MISA, JR。主任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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