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号1991 年 1 月至 3 月 [外交部 10-90 号通告,1990 年 11 月 15 日] 外事和附属事务部内政部和外事服务人员安全事项指南 第 1 节目标。 — 为了维护我国、外交部和附属机构的完整性和安全,特制定以下准则。第 2 节。术语定义 — 1. 联系方式。不是代理人但用于收集情报信息的个人。 2. 共同选择。由政府的情报部门之一招募具有外交或官方掩护的政府雇员以执行特定情报任务的行为。 3. 妥协。被置于使一个人面临安全风险或不忠于他的国家的境地。第 3 节. 可能破坏安全的活动——所有官员或雇员都必须遵守菲律宾和东道国的规章制度,以避免可能破坏菲律宾国家安全的情况。此外,应始终避免以下活动,其中一些是完全非法的; 1.不道德和恶习;酗酒、赌博和行为不检; 2. 走私; 3. 商品和货币的黑市营销;和其他类似活动。第 4 节. 弱点和漏洞的识别——为避免陷入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都应了解自己的弱点和弱点,并与上级讨论。第 5 节. 与当地公民接触的报告——所有官员或雇员应立即向安全官员或特派团团长报告与当地公民和其他人的所有可能导致危及我们国家安全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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