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备忘录通函编号。 40 通过增加强制性乘客保险的数量[MIA 备忘录通告编号。 40-A]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8年01月20日
(纳尔)卷。 1 NO.3 / 1990 年 7 月 - 9 月 [ 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40-A,1988 年 1 月 20 日] 备忘录通函第 40 号的修订40 通过增加强制性乘客保险的金额 请注意,在 1988 年 1 月 20 日的会议上,董事会批准了第 40 号备忘录通告的修正案,将强制性乘客保险的最低金额从 P20,000 增加到 P50,每位乘客 000 元,但须遵守上述通函中规定的相同条款和条件。本通函应在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十五(15)天后生效。采用日期:1988 年 1 月 20 日(新加坡元)PHILIP S. TUAZON 管理员(新加坡元) RAINERIO O. REYES 交通运输部长(新加坡元) MANUEL C. DOMINGO 海事工业委员会主席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原为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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