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新加坡派遣女工的新指南[POEA 备忘录通告第07, S. 1987]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7年03月27日
(纳尔)卷。三号1 / 1992 年 1 月 - 3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 NO. 07, S. 1987, March 27, 1987 ] 关于在新加坡部署女工的新指南 相对于简化在新加坡雇佣和部署菲律宾女工的程序的需要,并提供一个更有效的机制来监督为确保更好的就业条件和保护菲律宾女工,在不利的就业市场实践中,特此发布以下指导方针: 1. 现在应向前往新加坡的菲律宾女工提供个人雇佣合同。此类合同应提交劳务专员认证和POEA批准。 2. 工作订单应仅用于工作共享目的,不应作为部署的依据,除非个别雇佣合同是由劳工专员核实和认证的财产,并因此得到 POEA 的批准。如果新加坡劳工部工作许可部门的工作许可或原则上的批准信已经可用,则不再需要劳工专员的验证。 3. 新加坡家庭佣工可接受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300.00 美元,并提供免费食宿和免费往返机票。 4. 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机构或雇主应将犯错的机构或雇主列入观察名单,如有必要,经劳工专员推荐,可建议列入黑名单,但不影响法律规定的其他处罚。 5. 本指南的实施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生效,以向所有相关方提供充分的通知和提前时间。...
关于向新加坡派遣女工的新指南[POEA 备忘录通告第07, S. 1987]pdf预览版
关于向新加坡派遣女工的新指南[POEA 备忘录通告第07, S. 1987]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