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聘用海员指南[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23, S. 1986]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6年10月02日
(纳尔)卷。三号1 / 1992 年 1 月 - 3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 NO. 23, S. 1986, October 02, 1986 ] 直接雇用海员的指导方针 据观察,越来越多的海上工人被直接雇用,这引起了人们对配员部门对他们的责任程度的担忧和质疑.为了在不限制市场或就业的情况下调和工人和雇主的不同利益,应遵守以下准则。一个。海员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就业的,海员的合同可以作为直接聘用处理;湾。但是,如果雇主是获得正式许可的配员/船员代理机构的认可负责人,则应严格通过上述配员代理机构进行招聘,除非配员/船员代理明确同意直接雇佣。如果根据前一段的规定,海员因构成对雇主/主要代理人的诉讼因由(例如收取安置费)而要求作为直接雇用处理,则该海员应提出正式投诉,以便本局可以作出相应的处罚。采用:1986 年 10 月 2 日(新加坡元。) TOMAS D. ACHACOSO 管理员重新发布:1992 年 2 月 18 日(新加坡元) JOSE N. SARMIENTO 管理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动态生成管理系统(E-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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