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发检疫许可的采购[DOH 检疫行政令编号13]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2年11月18日
(纳尔)卷。 1 第 1 号 / 1990 年 1 月 - 3 月 [ 卫生部检疫行政令第 1 号1952 年 11 月 18 日 13 日 ] 出境检疫清关的采购立即生效,开往外国港口的船只的出境检疫清关只能从以下列出的港口采购:1. 马尼拉 2. 宿务市 3. 伊洛伊洛市 4. 圣费尔南多, La Union 5. Subic, Zambales 6. Sangley Point, Cavite 7. Jose Panganiban, C. Norte 8. Larap, Cam. Norte 9. Legaspi, Albay 10. Tabaco, Albay 11. Tacloban, Leyte 12. Davao City 13. Cagayan de Oro, M. Oriental 14. 三宝颜市 15. Jolo, Sulu 16. Bonao, Sulu 17. Sitangkai, Sulu 如果最后一个停靠港没有检疫人员,出境检疫清关应从上述最后一个开放港口获得。例如,如果一艘船在马尼拉和伊洛伊洛停靠并前往内格罗斯东方的圣卡洛斯,该船应该有来自伊洛伊洛而不是圣卡洛斯的离境检疫许可。特此要求在菲律宾水域航行的船长在船上发生任何传染病时,向最近的开放港口的检疫官员报告,以便发出适当的指示以进行有效控制。采用:1952 年 11 月 18 日(新加坡元)R. ABRIOL B.Q. 上校检疫主任 生效日期:1952 年 11 月 18 日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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