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OG No. 25, 4369(2008 年 6 月 23 日) 1482,2008 年 4 月 10 日] 宣布 2008 年为“地球年”,此后每年的 4 月在菲律宾为“地球月”,并为庆祝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条件,鉴于,联合国大会 (UNGA) 于 2005 年 12 月 22 日宣布 2008 年为国际地球年 (IYPE),并为展示地球科学在建设更安全、更健康和通过促进地球材料的可持续发展,使社会更加富裕;鉴于,联合国大会进一步鼓励所有成员国准备活动,以提高人们对地球科学对促进和保护社会和全人类福祉的重要性的认识;鉴于,IYPE 项目由国际地质科学联盟 (IUGS) 和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UNESCO) 联合发起;鉴于,1987 年菲律宾宪法第二节第 16 条规定,“国家应保护和促进菲律宾人民享有符合自然节奏与和谐的平衡健康生态的权利”;鉴于,环境和自然资源部的任务是在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保护、管理、保护和开发国家的环境和自然资源;鉴于,菲律宾支持全球共识,即需要保护和拯救我们的星球免于环境退化,并确保所有人的可持续未来;鉴于,地球科学在教育系统内和政策决策者方面对生命和繁荣的广泛社会重要性得到了认可,特别是在利用地球科学的潜力来降低由自然和人类造成的风险方面——诱发灾害、地下水和新发现的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更安全的特大城市建造结构、确定气候变化中的非人为因素以及对生命进化和多样性起源的理解;鉴于,菲律宾承认有必要提高公众意识和理解地球科学可以为实现更好的生活质量提供的关键重要性;鉴于,鉴于地球科学对菲律宾人民的福祉和利益的多部门和多方面的重要性,特此通过一项国家政策,以重视地球科学在经济方面的作用,公共和私人机构的社会、政治和环境规划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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