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OG No. 50, 8424(2004 年 4 月至 6 月) 713,2004 年 9 月 22 日] 宣布每年 9 月为法治月,教育部在遵守该月的情况下实施计划和活动 鉴于,宪法规定了一个法治和正义盛行的社会;鉴于,法治保障了所有人有序地享有权利和自由,保障了国家发展、经济进步和政治稳定。鉴于,政府有责任促进每个人对法治的认识和尊重以及对每个人的理解,特别是作为青年价值形成的一部分;鉴于,根据首席大法官 Hilario G. Davide, Jr. 发起的《司法改革行动计划》,将尊重法治的教学与司法机构的运作结合到小学和高中课程中是一项有效的为在该国提供司法和维持发展努力方面的改革建立支持者的工具;鉴于,法律授权教育部实施促进中小学生价值观形成的计划;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宣布每年的九月为“法治月”,并为教育部实施计划和活动以遵守该计划。教育部应与菲律宾最高法院协调其法治月的计划和活动。马尼拉市,2004 年 9 月 22 日(Sgd.) GLORIA MACAPAGAL-ARROYO 总统:(S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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