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劳工部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人力与移民部关于移民工人的谅解备忘录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3年01月18日
2003 年 1 月 18 日 菲律宾共和国劳工和就业部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人力和移民部关于移民工人的谅解备忘录 菲律宾共和国劳工和就业部与菲律宾劳工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人力和移民,以下简称“双方”。确认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存在的兄弟般的友好关系;认识到加强有效的移民管理以促进和保护在国外的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移民工人的福利和权利的重要性;渴望加强和扩大合作与理解,以实现他们的共同愿望;并根据各自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已同意如下: 第 I 条总则 1. 本谅解备忘录提供了一个框架,在此框架内,双方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审议促进和保护移民工人福利和权利的详细合作提案和互惠;二、双方将酌情努力鼓励和促进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政府机构与其他实体之间开展合作事业;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将以下领域确定为共同倡议和合作的优先领域: a) 促进和保护移民工人的福利和权利; b) 移民工人的培训和认证; c) 为保护移民工人的权利提供法律援助。第三条 合作形式 本谅解备忘录设想的合作形式包括: a) 专家和相关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交流; b) 相关领域的信息、材料、程序和系统的交流; c) 通过会议和网络系统交流所有合作领域的经验; d) 共同努力促进和保护移民工人的福利和权利; e) 共同努力为保护移民工人的权利提供法律援助; f) 开展合作培训、联合研发; g) 与劳务输出国和东道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移民工人福利和权利方面的合作,以及 h) 可能相互商定的其他合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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