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在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正常轨道下实施 2009-2012 年菲律宾关税减让表部分产品和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敏感轨道向正常轨道类别的部分关税税目转移第814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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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履行对包括在东盟-中国免税敏感轨道在内的关税线给予互惠关税待遇的承诺贸易区[行政命令编号。第618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关税税率,以履行对包括在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正常轨道中的某些产品降低关税的承诺[行政命令编号。第613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履行根据东盟早期收获计划将某些产​​品的关税税率降至零的承诺——中国自由贸易区[行政令编号第485章]修改以下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经修订的《1978年关税和海关法典》,以实施2009-2012年菲律宾在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正常轨道下对某些产品的关税减让计划,并实施某些关税税种的转移。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对正常轨道类别的敏感轨道第814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在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正常轨道下实施 2009-2012 年菲律宾关税减让表部分产品和实施东盟-中国自由贸易敏感轨道向正常轨道类别的部分关税税目转移[OP 执行令第814章]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履行降低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区正常轨道中某些产品关税税率的承诺[行政命令编号。第639章]修改经修订的1978年关税和海关法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履行降低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正常轨道中某些产品关税税率的承诺[行政命令编号。第487章]修改经修订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 (TCCP) 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落实菲律宾对敏感清单所列某些产品的关税承诺和某些关税的转让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ACFTA)从敏感轨道到正常轨道72]修改经修订的1978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履行降低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正常轨道中某些产品关税税率的承诺[行政命令编号。第487章]修改经修订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 (TCCP) 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落实菲律宾对敏感清单所列某些产品的关税承诺和某些关税的转让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区(AKFTA)下从敏感轨道到正常轨道的路线[行政命令编号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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