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协会共同技术文件 (ACTD) 和共同技术要求 (ACTR) 关于人用药品注册的通过[BFAD 局通函 No. 2007-01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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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1 修正案,SEC。 2 (D) 和 (E) 号行政命令取消注册的修订程序规则。投资委员会第 226 号[BOI 通告第 226 号] 2014-01]对作为医疗器械注册技术要求的通用提交档案模板进行试点测试的政策和指南[DOH 行政命令第2007-0035]产品注册主证书 (CPR) 处理补充指南[BFAD Bureau Circular No. 2007-005]对局长通函第 1 号的修订008, S. 2006, 主题为“暂停对部分药品进行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研究和局通2007-005 或《产品注册主体证书办理补充指南》及其程序和/或指南的规定[BFAD BUREAU Circular No. 2006-008-A]通过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协调化妆品监管计划和东盟共同技术文件[DOH 行政命令第2005-0015]重申通过菲律宾海员入职和升级最低要求和资格标准 (MRQSEPG) 并简化海员注册程序[POEA 备忘录第001 秒。 1993]执行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参与成员国政府关于实施区域自我认证系统的第二个试点项目(“第二个试点项目”)的谅解备忘录(MOU)[执行官订单号。 142]为参议院批准《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东盟宪章)[行政命令第229]东盟通用技术档案组织 (ACTD) 用于注册人用药品[FDA 通告 No. 2013-019]根据 2007 年《反狂犬病法案》(RA 9284)[BAI 备忘录],采用疫苗接种证书标准表格、犬只标签系统、强制性注册和中央数据库表格供地方政府使用的指南通函编号2010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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