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经修订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中国银行备忘录通函编号226-9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8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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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经修正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71]修改 1982 年关税和海关法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行政命令编号第865章]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4 号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937 年,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470]根据总统令第 4 号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464,经修订,也称为 1978 年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经修订[行政命令编号。 148]根据经修订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第 104 节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名称和进口关税税率[BOC 备忘录通函第 10 号] 225-98]根据总统令第 4 号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464,经修订,也称为 1978 年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经修订[行政命令编号。 148]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4 号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937 年,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第456章]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4 号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937 年,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111]根据第 1937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经修正的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225]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4 号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937 年,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第4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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