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无遗嘱继承法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67年
新加坡共和国法定继承法 1967 年 2020 年修订版 本修订版包含截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含)之前的所有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生效。由法律修订委员会在修订后的授权下编写和发布法律版本 1983 年无遗嘱继承法 1967 年 2020 年版。章节 章节安排 1. 2. 3. 4. 5. 6. 7. 8. 9. 10. 简称 适用 解释 分配规则 无遗嘱财产分配 与死者有类似关系的人 分配规则 特别规定如果无遗嘱遗弃合法寡妇 不考虑子女升迁 对部分无遗嘱案件的适用 对分配无遗嘱遗产作出规定的法案。 1967 年 6 月 2 日 1. 本法是 1967 年《无遗嘱继承法》。 2. 本法的任何内容均不适用于任何穆斯林的遗产,也不影响穆斯林法律关于任何此类人的遗产分配的任何规则。简称 申请解释 3. 在本法中,儿童是指婚生子女,包括根据当时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或文莱达鲁萨兰国生效的任何成文法下的法庭命令收养的任何儿童;无遗嘱者包括任何留下遗嘱但去世时就其财产中的某些实益权益而无遗嘱的人; 1 31.12.2021 2 2020 版。问题包括儿童和已故《1967 年无遗嘱继承法》儿童的后代。...
1967年无遗嘱继承法pdf预览版
1967年无遗嘱继承法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