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专上教育计划)条例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删除) 4 PSE 基金成员 5 支付给符合条件的 PSE 基金成员的供款 6 退出 PSE 基金的条件 7 退还成员款项向 PSE 基金 7A 捐赠给指定的慈善机构 8 转移会员在 PSE 基金中的资金 9 申请从 PSE 账户提取或转移资金 10 PSE 基金中无人认领的资金 第一附表 第二附表 立法历史 新加坡在线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法案(第 87A 章,第 24 节) 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高等教育计划)条例 Rg 3 GN编号 S 7522007 修订版 2010(2010 年 1 月 31 日) 2008 年 1 月 1 日 引文定义 1. 本条例可引称为《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中学后教育计划)条例》。 2.(1)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就某人而言,是指该人作为其母亲或养父母的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或以后的孩子的身份;儿童发展账户是指根据《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条例》(第 4 章)第 4(3) 条为儿童发展共同储蓄计划成员开立和维持的银行账户。...
教育基金及储蓄计划(专上教育计划)规例章。 87A,RG 3pdf预览版教育基金及储蓄计划(专上教育计划)规例章。 87A,RG 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