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中学后教育计划)条例 目录 制定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从 Edusave 学生基金转移资金 4 PSE 基金成员 5 支付给符合条件的 PSE 基金成员的供款 6 条件从 PSE 基金提款 7 将会员资金退还给 PSE 基金 8 转移 PSE 基金中的会员资金 9 申请从 PSE 账户提款或转移资金 10 由 PSE 合格会员的父母或其代表在 PSE 基金中无人认领的资金向会员提供的资金 Pse 账户 第二附表 政府向 Pse 基金合格成员的 Pse 账户和儿童发展账户的最高供款总额 新加坡法规 在线发布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No. S 752 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法案(第 87A 章) 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POSTSE CONDARY EDUCATION SCHEME) 法规 2007 为行使《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法》第 24 条赋予的权力,教育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可被称为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中学后教育计划)条例 2007 并将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 定义 2.(1)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儿童发展账户是指为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成员开设和维持的银行账户根据《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条例》第 4(3) 章 (Cap....
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专上教育计划)条例 2007 S 752/2007pdf预览版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专上教育计划)条例 2007 S 752/2007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