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S 627/2012 号移民局(获准入境和出境地点和费率)通知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2012 年移民(授权出入境地点和费率)通知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1A 定义 2 授权海上入境和离境地点 3 授权空中入境和离境地点 4 授权入境和离境地点乘火车 5 经授权的陆路出入境地点 6 单独和专属出入境检查费率 7 取消 第一附表 经海路抵达或离开新加坡的人员的授权登陆地点和授权出发地点 第二附表 授权机场和授权入境点和授权乘飞机抵达或离开新加坡的人员的出发点 第三附表 授权的火车检查站和授权的入境点以及乘火车抵达或离开新加坡的人员的授权出发点 新加坡在线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1 日 第四附表移民大会trol Posts and Authorized Points of Entry and Authorized Points of Persons Arriving in or Leaves of Singapore by Road 第五附表费率 No. S 627 移民法(第 133 章) 2012 年移民(授权的出入境地点和费率)通知 执行中在移民法第 5 条赋予的权力中,内政部长特此做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12 年移民(授权的出入境地点和费率)通知,并应于 2012 年 12 月 19 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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