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免除经济和技术发展贷款的利息和其他付款)(合并)通知上限。 134, N 1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0年01月31日
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贷款的利息和其他付款的豁免)(合并)通知目录(已删除) 立法历史 在线新加坡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1 日 所得税法(章节) 134,第 13(4) 节)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贷款的利息和其他付款的豁免)(合并)通知 N 12 GN No. S 5321997 REVISED EDITION 2000(2000 年 1 月 31 日) 1.(1) 沃尔沃集团财资亚洲有限公司根据 10 亿美元欧元中期票据计划向 (a)非新加坡居民; (b) 个人以外的人,既不是新加坡的居民,也不是新加坡的常设机构。 (2) 豁免须符合财政部 1997 年 4 月 22 日批准函及其附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S 2198 2.(1) 星展置地有限公司根据 A2 亿美元国内中期票据计划向任何属于 (a) 非新加坡居民的个人的票据持有人支付的利息应免税; (b) 个人以外的人,既不是新加坡的居民,也不是新加坡的常设机构。 (2) 豁免须符合财政部 1997 年 7 月 25 日批准函及其附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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