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利息和其他款项的豁免)(第 2 号)通知 2009 S 410/2009
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利息和其他付款的豁免)(第 2 号)2009 年通知 1 引用和开始目录 颁布公式 2 定义 3 豁免第 S 410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豁免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利息和其他付款)(2009 年第 2 号)通知 为行使《所得税法》第 13(4)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启动 1。本通知可被称为 2009 年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利息和其他付款豁免)(第 2 号)通知,并应被视为已于 2009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 在本通知中新加坡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违约成本、债务证券、金融部门激励(债券市场)公司、预付款债务证券、赎回溢价和关联方的含义与该法第 13(16) 条中的含义相同;新加坡业务的资金,就个人而言,是指该人通过在新加坡的常设机构开展业务的资金和利润;票据是指普利司通金融欧洲公司根据该计划通过其新加坡分公司发行的票据;计划是指欧洲中期票据计划于 1991 年 11 月 5 日由普利司通金融欧洲 B 公司首次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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