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豁免 - 没有附属分层产权证书的公寓)通知上限。 274, N 6
住宅物业(没有附属地层所有权证书的豁免公寓)通知目录 1 引用立法历史 2 没有附属地层所有权证书的公寓购买者 住宅物业法(第 274 章,第 32(1)(a) 节) 住宅物业(没有附属地层产权证书的豁免单位) 通知 N 6 GN第 S 1671981 号 1990 年修订版(1992 年 3 月 25 日) 1976 年 10 月 1 日 引文 1. 本通知可引称为住宅物业(没有附属地层所有权证书的豁免单位)通知。购买无附属分层产权证书的单位 2. 如果根据《住宅财产法》获批准的购买者购买或获得了未签发附属分层所有权证书的单位,则获批准的购买者将不受在新加坡在线法规的范围内采取行动 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最新版本 PDF 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创建日期会影响公寓所在土地的份额,前提是该份额在转让文书中显示为购买的公寓的附属物或由批准的购买者获得。立法历史住宅物业(没有附属地层所有权证书的豁免单位)通知(第 274 章,N 6) 本立法历史是为了方便住宅物业(没有附属地层所有权证书的豁免单位)通知的用户而提供的。它不是本通知的一部分。 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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