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退休和再就业(规定表格)条例 S 562/201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30日
2011 年退休和再就业(规定表格)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专员的命令 附表第 S 562 号退休和再就业法(第 274A 章) 2011 年退休和再就业(规定表格)条例 行使权力根据《退休和再就业法》第 12(2)(c) 条的规定,人力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法规 引用和启动 1. 这些法规可被称为 2011 年退休和再就业(规定形式)法规,并应201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专员的命令 2. 专员根据法案第 8C(4)(b) 或 8D(1)(h) 条作出的每项命令均应符合日程。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2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2 Feb 2022 附表条例 2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退休和再就业法(第 274A 章) 根据第 8C(4)(B)8D(1 条作出的命令)(h) 在劳工处处长办公室,新加坡案件编号………………………………………………………………。 ………………………………………………………………。与 投诉人的州名,或在有多个投诉人的情况下,投诉人代表的姓名,添加词语等。陈述被告姓名 陈述索赔或争议的性质 陈述投诉人听证会的日期………………………………………………………………。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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