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刊2020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36 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以下法案于 2020 年 10 月 5 日由议会通过,并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得到总统的同意。新加坡共和国 2020 年第 33 号。我同意。哈利玛·雅各布,总统。 2020 年 11 月 5 日。一项修订《环境公共卫生法》的法案(2002 年修订版第 95 章)。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2 NO. 33 OF 2020 简称和开始 1. 该法案是 2020 年环境公共卫生(修正案)法案,并在部长通过公报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第 2 节的修正 2. 对《环境公共卫生法》第 2 节(在本法中称为主体法)进行修正 (a) 在机构定义之前插入以下定义 气溶胶生成系统是指任何设备或系统,能够在空气或其他类型的气体中产生悬浮的细小液滴; (b) 在机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水生设施是指任何水池、装置或设施,用于或打算用于在用水中、在用水上或涉及用水的任何娱乐或治疗活动;水产设施许可证是指根据设施授予本法许可的水产设施的许可证; (c) 在清洁工作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实务守则的定义,是指根据第 99A(1) 条颁布或批准的任何实务守则,并包括不时修订的实务守则; (d) 通过在劳工专员之后插入以下定义,共同财产的定义具有《建筑物维护和分层管理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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