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第 49 号商船(杂项修订)法案

相关行业:议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2018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一 49 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B 号通知 49 《商船(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为一般信息而发布。它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在议会中提出。商船(杂项修正)法案第 492018 号。2018 年 11 月 19 日第一次阅读。法案提出了一项法案,以修正 2014 年商船(海事劳工公约)法案(法案2014 年第 6 号)和商船法(1996 年修订版第 179 章)实施 1989 年国际救助公约和其他海事公约的修正案,对商船进行杂项修正,并对海事公约法,1911 年(2004 年修订版)。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简称和开始 2 1. 本法案是 2019 年商船(杂项修订)法案,于部长指定的日期生效公报上的通知。第 1 部分 2014 年商船(海事劳工公约)法修正案 第 2 条修正案 2. 2014 年商船(海事劳工公约)法(2014 年第 6 号法案)第 2(1) 条通过删除公约和替代以下定义 公约指劳工 国际劳工组织于 2006 年 2 月 23 日在日内瓦通过的 2006 年公约,海事 (a) 包括对公约的任何已生效并已被政府接受的修正案; (b) 在上下文允许或要求的情况下,包括公约的规则和守则 A 部分中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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