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控制和排水条例草案 目录 第 271975 号条例草案 首次阅读 1975 年 3 月 26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第 I 部分 初步 1 简称和开始 2 解释 第 II 部分 管理 3 任命董事、副董事和助理董事 第 III 部分 排水 4 董事建造和维护排水渠及其他排水结构 5 采用私人排水渠 6 不得擅自建造排水渠 7 不得干扰排水渠 8 署长可要求就排水不畅的处所进行工程 9 土方工程等。 , 对排水系统产生不利影响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75 年 4 月 1 日的法案增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 10 私人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11 主管可能会导致为一个区域提供有效的排水系统 12 将排水储备分配给政府的声明第四部分 水污染控制 13 禁止取水 14 处罚 f或污染水 第 V 下水道 15 署长可建造、建造和维护下水道系统 16 署长维护每个公共下水道系统 17 下水道可排入海中 18 处所须配备足够的下水道系统 19 处理工商业污水的工厂 20 署长可以接管下水道系统的控制等 21 宣布将下水道系统归属于政府 22 采用私人下水道 23 下水道系统由业主承担费用维持秩序 24 禁止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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