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5842021 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584 号 COVID19(临时措施)法案 2020(2020 年第 14 号法案) COVID19(临时措施)(控制令)(第 15 号修正案) 2021 年条例 行使 COVID19 第 34(1) 条赋予的权力( 2020 年临时措施)法,卫生部长制定了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 2021 年 COVID19(临时措施)(控制令)(第 15 号修正案)条例,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生效。 修正案2. 2020 年 COVID19(临时措施)(控制令)条例(GN No. S 2542020)(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第 2(1) 条的修订 (a) 通过在紧随其后插入活动队列中的单词dinning活动队列的定义,单词,个性化服务队列; (b) 通过删除儿童和已清除身份的定义并代之以以下定义已清除身份,对于个人而言,具有 2021 年传染病(冠状病毒病的大规模采集检测)条例(GN No. S 2732021)赋予的含义;; (c) 在公共财产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 S 5842021 2 社区餐饮场所是指任何场所或食品和饮料场所,它是 (a) 由 2 个或更多摊位组成的零售场所,在该处或上面准备出售的食物或饮料(或两者),主要是在该处所或场所内作为膳食立即食用,即使是在提供此类膳食的辅助和附属业务的情况下进行的其他业务;因为 (b) 是 (i) 通常的风格或描述,是合理或有特点的小贩,居中;或可作为 (ii) 根据《环境公共卫生法》(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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