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机动车、驾驶执照)(修订)规则 2021 S 1073/202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1年
1 S 10732021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午 12 点首次发表于政府公报电子版。第 S 1073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机动车、驾驶执照)(修订)规则 2021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48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制定以下规则 引文和开始 1. 这些规则是 2021 年道路交通(机动车、驾驶执照)(修订)规则,于 2022 年 1 月 3 日开始实施。规则 2 的修订 2. 道路交通规则 2(1)(机动车、驾驶执照)规则(R 27)的修订(a)通过在批准提供者的定义之前插入以下定义救护车是指专门配备用于(a)在道路上运输的机动车辆; (b) 在运送过程中,为病人或紧急医疗提供院外临床护理; (b) 在需要指导员的有执照的受伤人员的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 S 10732021 2 医疗,车辆非紧急患者和运输车辆是指配备有运输服务的发动机;是 (c) 在新司机的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 非紧急患者服务是指仅与在道路上提供交通服务有关的收费或奖励交通服务 (a) 其医疗需求已被评估病人转运,不是时间紧迫或紧急的; (b) 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需要基本护理和观察或临床护理和监测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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