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1852020 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晚上 11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185 号传染病法(第 137 章)传染病(防止 COVID19 传播的措施)条例 2020 年条例安排 条例 1.2.3.4.5.6.7.8.引文定义 禁止事件和活动 限制公共活动的安全距离措施 座位和排队的特殊安全距离措施 限制容量和团体人数 排除事项 时间表 在行使《传染病对健康》第 73 条赋予的权力时,应遵循《部长疾病法》 , 法规引文 1. 本法规是 2020 年传染病(防止 COVID19 传播的措施)法规。 定义 2. 在本法规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控制期是指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间的时期(两个日期)包括的); COVID19 是指被称为 2019 年冠状病毒病的传染病; S 1852020 2 餐饮场所是指个人可以消费食物或饮料或两者兼有的任何餐馆、小贩中心、咖啡店或其他类似场所,但不包括仅提供外卖的商店;活动包括任何性质的会议或聚会;总楼面面积与《规划(发展费用)规则》(第 232 章第 5 条)第 2(1) 条中的楼面面积具有相同的涵义;组织者,就活动而言,指负责全面或组织和举办活动并从活动中收取收入(如有)的人;实质上)(不论就订明门槛而言,就任何处所而言,指每 16 平方米处所一个人,按该处所的总楼面面积(以平方米表示)除以 16 计算;房间指在四面全封闭的建筑物;特定症状是指以下任何一种症状: (a) 咳嗽; (b) 打喷嚏; (c) 呼吸困难; (d) 流鼻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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