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标签)(修订)条例 2018 S 478/201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1 S 4782018 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478 号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法案(第 309 章) 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标签)(修订)条例 2018 年行使烟草(控制)第 17(1) 条赋予的权力广告和销售)法案,卫生部长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 2018 年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标签)(修订)条例,于 2018 年 10 月 1 日生效。 修订第 8 条 2. 对第 8 条烟草(广告控制和(标签)条例 2012 (GN No. S 4192012) 销售)进行了修订 (a),删除了第 (1) 款中“禁止向 18 岁以下的人销售”的字样,以及用“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词代替; (b) 在第 (2) 段之后插入下一段零售 (3) 如果第 (1) 段中的第 (1) 段由木材或任何种类的柔性塑料材料制成,则需要在零售包装上印刷的文字根据本规定,包装 (a) 可以印在镜面涂层粘合剂上,牢固地贴在 S 4782018 2 包装的零售标签上,以便不易去除; (b) 在所有其他方面必须符合本条例。过渡性条款 3. 尽管有第 2(a) 条规定,任何人在新加坡供应符合 2018 年 10 月 1 日之前生效的《2012 年烟草控制(广告(标签)条例》第 8(1) 条)的任何人都可以继续直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标签)(修订)条例 2018 S 478/2018pdf预览版
烟草(广告和销售控制)(标签)(修订)条例 2018 S 478/201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