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7772014 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No. S 777 武器和爆炸物法(第 13 章) 2014 年武器和爆炸物(豁免)令 段落安排 第 1 段.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3. 运动员和教练的豁免 4. 维修或修理枪支或维修人员的豁免气枪 5. SEASA 和 SIS 组委会的豁免 6. 经批准的货运代理的进出口豁免 7. 储存枪支、气枪或弹药的人员的豁免 8. 运输商的豁免 行使武器和安全公约第 44B 条赋予的权力爆炸物法,内政部特此颁布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14 年武器和爆炸物(豁免)命令。 (2) 本命令将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生效并应一直运行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午夜。 定义 2. 在本命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相关权限指的是主管、许可(一般执照),新加坡警察局警察执照和监管部门; S 7772014 2 SEASA 指东南亚射击锦标赛 SIS 指 2014 年新加坡射击邀请赛; 2014. 运动员和教练的豁免 3.(1) 根据第 (2) 款,参加 SEASA 或 SIS 的每个运动员和运动员教练因持有、控制或使用任何枪支、气枪或弹药 (a) 用于在 SEASA 或 SIS 进行任何涉及任何枪支、气枪或弹药的比赛; (b) 用于与任何此类竞争相关的任何相关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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