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1222014 于 2014 年 3 月 3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122 号商品和服务税法(第 117A 章)商品和服务税(审查委员会)(修订)条例 2014财务部特此引述以下条例并开始生效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2014 年商品和服务税(审查委员会)(修订)条例,并于 2014 年 3 月 7 日起实施。条例 10 的修订 2.条例 10 (1) 对《商品和服务税(审查委员会)条例》(Rg 3)进行修订,删除下级法院,代之以州法院。修订第 15 条 3. 修订《商品和服务税(审查委员会)条例》第 15 条,删除下级法院,代之以州法院。这是 2014 年 2 月 25 日制作的。PETER ONG 新加坡财政部常任秘书。 MOF(R) 60.001.0013 卷。 42; AGLLRDSL117A20109 卷。 1(根据《商品和服务税法》第 86(2) 条提交议会)。...
商品和服务税(审查委员会)(修订)条例 2014 S 122/2014pdf预览版商品和服务税(审查委员会)(修订)条例 2014 S 122/2014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