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6592014 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No. S 659 维护令(互惠执行)法(第 169 章) 维护令(互惠执行)规则 2014 规则安排 规则 1.2.3.4.5.6.7.8.9.10.引用和启动定义 指定人员 申请将新加坡赡养令传输到互惠国 申请传输新加坡赡养令的内容和承诺支付费用 根据法案第 4 条提出的投诉 承诺根据法案第 4 条支付投诉的费用 根据第 5 条和第 9 条 承诺支付根据第 5 条申请的费用 对列出或汇总证据的文件进行认证 11. 将文件传送到互惠国的方法 撤销赡养令的考虑 12. 13. 临时令以外的命令的登记 14 . 根据登记命令支付应付款项的方法 15. 应新加坡政府要求在新加坡取证的程序互惠国法院 传输适用法令第 5 条的命令变更或撤销赡养令 根据法令第 9 条传输变更或撤销注册命令 根据法令 16.17.18.S 第 7 条传输确认赡养令的命令6592014 2 规则 19. 20. 21. 通知已登记订单的部长 通知已登记或取消订单的付款人 官方受让人可能会出现在诉讼程序中 在行使《维持令(互惠执行)法》时,法律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作为引证和启动 1 第 18 条赋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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