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4072011 于 2011 年 7 月 15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不。 S 407 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 94A 章) 环境保护和管理(能源保护)(修订)条例 2011 年国家环境局行使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 77 条赋予的权力,并经批准环境和水资源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2011 年环境保护和管理(节能)(修订)条例,并于 2011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新第 6A 条 2. 对《环境保护和管理(节能)条例》(Rg 10)(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进行修订,在第 6 条之后立即插入以下最低能效标准 6A 条例。附表 4 中为以下可注册商品指定的最低能效标准是为该法案第 40C(1)(c) 条规定的最低能效标准 (a) 空调; (b) 冰箱。 S 4072011 2 修订附表一 3. 修改主体条例附表一,删除第 2 段,代以以下第 2 段。空调、冰箱和衣服能源标签上显示的刻度数和能效等级(a) 对于平开式和窗式空调,干衣机应按以下方式确定...
环境保护和管理(节能)(修订)条例 2011 S 407/2011pdf预览版环境保护和管理(节能)(修订)条例 2011 S 407/201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