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管理(节能)条例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注册的形式和方式 4 注册供应商通知总干事详情变更 5 注册商品的修改 6 记录的维护 7 能源标签的展示和粘贴 8 滥用能源标签等 第一附表 第二附表 测试标准 第三附表 费用 第四附表 废除立法历史 环境保护和管理法案(第 94A 章,第 77 节)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2008 年 1 月 3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环境保护和管理(节能)法规 Rg 10 GN编号 S 3112007 修订版 2008(2008 年 1 月 31 日) 2008 年 1 月 1 日 引文定义 1. 本条例可引称为《环境保护与管理(节能)条例》。 2.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空调是指环境保护和管理(可登记商品)令 (O 2) 附表中规定的单相非管道式室内空调; S 922009 wef 01042009 能源效率 (a) (b) 就空调而言,指附表一中定义的性能系数;或就冰箱而言,指附表一所定义的年能源消耗量;能源标签指符合附表1规定的能源标签;冰箱是指环境保护和管理(可注册货物)令 (O 2) 附表中指明的单相冰箱; S 922009 wef 01042009 技术文件,就任何注册商品而言,是指根据第 6(1) 条保存和维护的注册商品文件;就任何可注册商品或已注册商品而言,测试报告是指 (a) 根据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发布的现行测试对可注册商品或已注册商品(视情况而定)进行的测试报告2008 年 1 月 3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附表二中规定的标准; (b) 如有关可注册货品或已登记货品(视属何情况而定)有多于一份该等测试报告,则以最新的测试报告为准。...
环境保护与管理(节能)条例pdf预览版环境保护与管理(节能)条例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