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地方(合并)(修订)令 2011 S 552/201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1年
1 S 5522011 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不。 S 552 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256 章) 2011 年保护区(合并)(修订)令 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5(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11 年受保护地方(合并)(修订)命令,并将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生效。修订附表命令 (O 4) 2. 第 (9) 项) 在受保护地点(综合)附表中 (a) 删除第 1 段及其下的计划并代以以下段落和计划 PSA Corporation Limited 高级码头安全经理 1. TANJONG PAGAR TERMINAL 和 KEPPEL TERMINAL。 TANJONG PAGAR TERMINAL 和 KEPPEL TERMINAL 所占用的所有面积约 1,809,346 平方米,以直落布兰雅路、吉宝路、东海岸大道、东泻湖和吉宝港为界。角落边界的区域an开始于上述最西端的丹戎巴葛码头和吉宝码头,该点的坐标为北27,288.561米和东新加坡土地26,954.409米,运行管理局大约如下SVY 21基准和S 5522011 2北向27,288。...
受保护的地方(合并)(修订)令 2011 S 552/2011pdf预览版
受保护的地方(合并)(修订)令 2011 S 552/2011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