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和期货(资本市场服务执照持有人的财务和保证金要求)(修订)条例 2009 S 77/2009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9年
证券和期货(资本市场服务执照持有人的财务和保证金要求)(修订)条例 2009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启动 2 条例修订 24 3 新条例 24B No. S 77 证券和期货法(第 289 章) ) 证券和期货(对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持有人的财务和保证金要求)(修订)条例 2009 为行使《证券和期货法》第 100 条和第 341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特此制定以下条例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2009 年证券和期货(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持有人的财务和保证金要求)(修订)条例,自 2009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条例的修订 24 2. 条例《证券及期货》第 24(1)条(资本市场持有人的财务及保证金要求) ts Services Licens) Regulations (Rg 13) 由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修订 于 2009 年 2 月 25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删除第 1 行中的单词 The 并替换为 Subject toregulation 24B, the。新法规 24B 股票融资 3. 《证券和期货(资本市场服务执照持有人的财务和保证金要求)法规》经过修订,在法规 24A 之后插入以下法规 2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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