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中学后教育计划)(修订)条例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条例 2 的修订 3 条例 5 的修订 4 删除和替换第 S 552 号附表第一和第二附表储蓄计划法(第 87A 章) 2008 年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高等教育计划)(修订)条例 为行使《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法》第 24 条赋予的权力,教育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引文1. 本规例可引称为《2008 年教育基金及储蓄计划(中学后教育计划)(修订)规例》,并于 2008 年 10 月 31 日起实施。 第 2 条的修订 2. 《教育基金及储蓄条例》第 2 条计划(新加坡中学后法规在线发布在附属立法中ion Supplement on 30 Oct 2008 PDF created date on 24 Feb 2022 Education Scheme) 2007 年条例 (G.N.第 S 7522007 号)(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的修订 (a) 通过在第 (1) 款中儿童发展账户的定义之前插入以下与人有关的出生顺序定义,指该人作为其母亲或养父母的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或以后的孩子的身份; (b) 在本条例中删除第 (2) 款并代以以下第 (2) 款,应根据该条例确定或重新确定适用《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条例》第 4B 条的任何人的出生顺序。...
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专上教育计划)(修订)条例 2008 S 552/2008pdf预览版教育捐赠和储蓄计划(专上教育计划)(修订)条例 2008 S 552/200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