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会计师报告)(修订)规则 2004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规则 2 的修正 3 规则 3 的删除和替换 4 规则 11 的修正 5 规则 12 的删除和替换 No. S 108 LEGAL PROFESSION法案(第 161 章)法律专业(会计师报告)(修订)规则 2004 新加坡律师协会理事会行使《法律专业法》第 73(4) 条赋予的权力,经首席大法官批准, 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引用和开始 1. 本规则可被引用为 2004 年法律职业(会计师报告)(修订)规则,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规则 2 的修正 2. 法律规则第 2 条专业(会计师报告)规则(R 10)(在本规则中称为主要规则)通过在 2004 年 3 月 9 日 PD 的附属立法增补中在线发布的新加坡法规之后立即进行修改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客户、客户账户、客户资金和信托资金的定义,以下定义公共会计师监督委员会是指根据 2004 年《会计师法》(2004 年第 4 号法案)第 4 条任命的公共会计师监督委员会;。删除和替换第 3 条 3. 删除主要规则第 3 条,并以下列规则代替 3. 代表律师的合格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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