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利息和其他款项的豁免)(第 4 号)通知 2003 S 644/200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3年
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利息和其他付款的豁免)(第 4 号)2003 年通知 1 引用和开始目录 颁布公式 2 定义 3 豁免第 S 644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豁免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利息和其他付款)(第 4 号)通知 2003 为行使《所得税法》第 13(4)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启动 1。本通知可称为 2003 年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利息和其他支付的豁免)(第 4 号)通知,并应视​​为已于 2002 年 5 月 20 日开始实施。 定义 2. 在本通知中批准衍生品交易商 指 2003 年 12 月 30 日在附属立法补充文件中在线发布的新加坡法规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a) (b) 一家获批准的证券公司;或金融机构的亚洲货币单位,在 2002 年 5 月 20 日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由部长或其可能任命的人批准为认可衍生品交易商,为期不超过 5 年;经批准的证券公司和金融衍生品与 2003 年所得税(衍生品活动的优惠税率)条例(G.N. No. S 6372003)中的含义相同。豁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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