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国际流通)(修订)规则 2003 S 421/200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3年
2003 年道路交通(国际循环)(修订)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规则 2 的修订 3 规则 20G 的修订 4 规则 20H 的修订 No. S 421 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 道路交通(国际) 2003 年循环)(修订)规则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25 条和第 140 条第(1)款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道路交通(国际流通)(修订)规则 2003 并将于 2003 年 9 月 1 日生效。 规则 2 的修订 2. 道路交通(国际流通)规则(R 7)的规则 2(1)(在本规则中称为(a) 删除刷卡机定义中的通行费或车辆进入费一词,代之以通行费、车辆进入费或道路使用者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附属立法增刊2003 年 9 月 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b) 通过在相关检查点的定义之后立即插入费用;以下定义道路使用费是指根据《道路交通(电子道路定价系统)规则》(R 38)第 12 条应支付的任何费用;修订第 20G 条 3. 修订主要规则第 20G 条,删除第 (2) 款并代以以下第 (2) 款 在第 (1)(a)、(b) 和 (c) 款所述交易完成后),有关车辆的司机可在有关检查站从管理局的指定终端索取载有交易详情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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